审判阶段家属关心的十大问题答疑
答:司法实践中,在庭审后,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预缴,有的法院也会通知家属预缴,具体个案能否预缴罚金需要向法院咨询。预缴罚金也是当事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的一种具体表现,法院可以视情况予以酌情考虑。一些法律依据如:《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1999〕217号】(四)关于财产刑问题中规定“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
《浙江省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财物查证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如实供述违法所得、用于犯罪的财物及去向;涉及退赔和财产刑的,是否如实供述相应的财产、主动退赃退赔和自愿主动缴纳罚金等,是判断其是否真诚悔罪的重要内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自愿认罪认罚,且足额缴纳罚金保证金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在合同诈骗罪中,自愿认罪认罚,且足额缴纳罚金保证金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