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民生保障力度逐步加大,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进,为社会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社会治理新趋势,立足民生改善新需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步伐、拓宽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的惠及面与可及性,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会工作在各地区、各领域得到全面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基本覆盖到困难、特殊群体,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发展思路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
(一)一个定位。明确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要按照稳中求进总基调予以推进。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分类确定社会工作发展的速度、力度、内容与方式。鼓励社会工作先发地区率先探索、率先示范,逐步扩大社会工作范围,推动社会工作由东部先发地区向中西部后发地区、由城市向农村、由民政行业民政领域向其他社会建设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向所有有需要人群拓展延伸。
(二)两个融入。一方面,加快促进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加快推动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信访、扶贫、人口计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在本系统、本领域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使社会工作逐步成为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专业力量。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工作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大局,在各项民政业务中积极推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大力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率先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务,切实增强民政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实效。
(三)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制度设计与政策落地相统一,在抓好政策创制、破解制约社会工作发展制度瓶颈的同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等已出台政策的落地见效,真正惠及基层人民群众。二是坚持壮大队伍和深化服务相协调,着力抓好人才培育和人才使用,通过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职业评价、岗位开发、机构培育、机制保障等方式,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用突出、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向多领域延伸,多人群覆盖。三是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相结合,鼓励支持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特色优势,围绕社会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本土化探索,用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引导专业化实践创新,以鲜活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完善本土化理论,加快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之路。
(四)四个保障。一是制度保障。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力争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门立法有重要突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进一步出台,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培育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和购买、实施、督导、评估政策进一步健全,地方配套实施性政策逐步健全,基本建成衔接配套、城乡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二是平台保障。积极争取推动部本级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扶持力度,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体系、行业组织体系等,加快健全以社会工作行政机构为主体、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社会工作推进格局。三是资金保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范围和规模,使更多城乡群众能够享有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生保障和改善水平,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宣传保障。广泛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和培训,利用现代新闻宣传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开展持续、广泛、深入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与认可度。
二、发展任务
根据“十三五”时期社会工作发展思路,将重点推进以下四项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动社会工作立法,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条例,将社会工作的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推进社会工作的法定职责,创造社会工作发展的法制空间,筑牢社会工作发展的法理基础。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关键环节,抓紧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实。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评价体系。围绕社会工作服务的平台、载体和机制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工作者“两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套、成熟定型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按照提升存量、扩充增量的思路,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培训基础。聚合民政系统内外的培训资源,对相关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组织和基层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中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计划、大规模、系统化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切实增强专业素质。发挥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在人才培养选拔中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大力支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健全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相衔接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适应社会服务专业化、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现实需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重要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专业培训、水平评价和高校教育多措并举,确保实现到2020年培养145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
(三)进一步拓展服务平台。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快扶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与人才的合理配置,每个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类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全国范围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万家;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四)进一步发展专业服务。率先在民政业务领域深化拓展社会工作服务。加快推动残障康复、医疗卫生、教育辅导、脱贫攻坚、妇女和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政策的研究制定以及青少年事务、职工帮扶、社区矫正、禁毒戒毒、扶贫济困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深化。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支持力度,以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为重点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逐步实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社会工作的均衡发展。